回迁房也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在我国的房产交易市场中回迁房的买卖就占比较大。这很大的原因便是因为回迁房的价钱相较于其他商品房而言更加的低廉,但是在回迁房交易的过程中,是存在这很大的风险的。需要注意的事项也很多。因为稍不留神就可能会造成损失。那么,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1、严防“一房数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2、当前我国民事立法采用的是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即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债权合同并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
3、先办理商品房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其次是出卖人先行交付,买受人已经合法取得商品房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但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恶意串通的除外。
4、若数买受人均未占有房屋,依法成立在先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履行合同的请求应予以支持。
5、在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若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双方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并且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和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
6、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
7、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
8、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
9、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
10、一般而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实践中,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介绍。虽说每年回迁房的买卖是很多的。但是其中也不乏有在买卖过程中,被欺诈的事情发生。所以在进行买卖交易时一定要多加注意,才不会被坑哦、希望本文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