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强化乡村规划管理,印发了《江西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实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发放覆盖率从20%上升到100%,其中委托乡镇发证占比达到60%。健全基层管理机构。
新增农房如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农村建房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办理规划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的农村建房须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将在乡镇服务大厅设立集中统一受理农村建房申请的便民服务窗口。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依据经批准的乡村规划进行审查,并确保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引导村民理事会有效参与村民建房管理和监督,参与村民建房规划审批前的把关,核实申请建房户是否符合建房的规定,是否符合乡村规划条件要求或纳入村规民约建房管理要求。
县(市、区)规划部门对乡镇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采取编号备案和定期抽查管理,建立数据库。
建筑面积不超过350平方米
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
严格执行农村建房建设标准,从严控制农房建筑体量,建筑面积不得突破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一般不超过三层。开展农村超高超大违法违规建房专项治理,2017年全省查处违法违规建房9837栋,其中拆除7092栋,有332人因违规审批或监管不力被追究责任。
抓乡村风貌管控
为解决有新房无新貌、千村一面的现象,组织专家开展传统民居研究,完成并出版发行《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江西分册和《传统建筑解析与传承》江西卷。组织编印特色农房设计图集(57套),通过网络推广引导农民科学建房。
开展农村建房规划管理试点工作,整治改造成一批像进贤县西湖李家村、新建区溪霞镇店前村、靖安县水口乡青山村、婺源县江湾镇篁岭村等一大批特色村,取得了明显成效。
小编在这里劝告要建房的广大农民朋友,一定不要超出规定建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