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房屋市场有各种类型的房屋,说起来相信大家对于共有产权房应该是不陌生的。下面,住宅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共有产权房继承问题的介绍。同时,还为大家整理了共有产权房有哪些商业特点的问题,想了解的朋友一起来看下文具体内容吧!
一、共有产权房继承问题
1、共有产权房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一类,根据对《民法典》中第六篇继承和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理解,共有产权住房中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
2、如果子女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继承的便是共有产权房的使用权和部分产权。如果子女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就需要在继承之后,退出共有产权住房,具体方法是将房屋售出,获取属于个人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部分由政府所得。
3、售出方法和后果会使共有产权房屋的性质面临着变和不变两种后果,房屋的交易必须满足五年的时间才能上市交易,如果该次交易购买者是普通购房者,那么房屋的属性便会由共有产权房变为商品房,而交易之初,还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该次交易的购买者是政府的话,那么政府可以将收回的房屋继续按照共有产权房的性质进行出售。
二、共有产权房有哪些商业特点?
1、“共有产权房”作为经济适用房的变异形式,其显著特点在于价格形成机制。“共有产权房”用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并完全按照商品房进行开发,且销售价格计算也等同于商品房。可见,比起传统的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增加了土地成本,且房价实际上是“随行就市”。客观上,“共有产权房”的这种价格形成机制,不啻于维护了商品房市场价格,丧失了经济适用房平抑市场房价的政策效应。
2、另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共有产权房”的出资方式,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开”或“五五开”垫资,并不影响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等。就其出资方式的本质来说,与开发商推出的所谓“零首付”优惠政策比较,前者的垫资人是政府,后者的垫资人是房产商,从融资模式上看,并无本质差别。
上文关于共有产权房继承问题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看到这里大家应该也了解了共有产权房有哪些商业特点的介绍,看完记得关注住宅在线平台后期内容哦!